| 健全诉调机制促进社会和谐 |
| 2010-01-31 |
昨天上午,出席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代表们分组审议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认为,过去的一年,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履行审判和检察职能,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重要贡献。代表们对“两院”工作表示满意。 “去年,‘两院’围绕中心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预防犯罪、打黑除恶、惩治腐败等方面依法履职,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明依代表在审议时说,目前上海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多发期,“两院”工作要为上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戴柳代表建议,今年是世博年,“两院”要切实加强世博方面的法律服务,做好针对性的法律应急预案。 徐晓青代表认为,法院系统采取“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方式,体现了司法理念的进步。大量的民事纠纷通过调解来化解,有利于提高执行率,降低司法成本,做到案结事了。张丽丽代表建议,在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的建设上,要关注调解人员的队伍建设,加强法律、心理咨询等培训,使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茅明贵代表建议,推进诉调对接中心建设,要注重工作平台搭建,致力于突破现行体制,实现诉调对接中心与社区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的统筹、协同、协调,建立工作大平台,推进“三调结合”,为平安世博做出贡献。 司法系统的队伍建设,也是代表们热议的话题。钱丽萍代表说,目前上海各级法院的案件较多,但法官编制和人数都相对有限,建议增加各级法院的法官编制数,提高法官待遇,探索建立到龄优秀法官留用制度。李贻明代表建议,应加大对法官、检察官身心健康的关心,在案件数量增多的情况下,注重对司法人员的心理疏导,减轻他们的工作压力、心理压力。 |
| 来源:文汇报 作者:刘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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