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密安全防范网络
2010-01-30

安全是世博会成功的根本前提。要在上海世博会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坚持群防群治,市区联手、园区内外联动,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全面落实世博安保总体方案。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加强社会面的管控,有效预防、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城市和谐稳定。

——摘编自《政府工作报告》

会场声音 倡导警务新理念 打击犯罪保平安

街面"两抢"(抢劫抢夺)和入室盗窃的发案率,是反映社会治安的"晴雨表",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安全问题。时逢春节假期来临,街面"两抢"和入室盗窃的发案率有逐渐升高的态势。为了遏制此类案件的多发,来自上海公安系统的代表、外滩派出所所长唐和兆说,要倡导新的警务理念:全警警务、主动警务和民生警务,最大限度地挤出警力投向街面,确保社会治安稳定,特别是世博会期间的安全万无一失。

唐和兆代表说:全警警务,是指各警种之间要不分你我,打破业务界限和区域界限;主动警务,是指一旦发生警情,无论交警、巡警、刑警和社区民警要主动出击,快速反应打击犯罪;民生警务,是指凡是涉及民生的案件,不能有大、小案件之分,要积极侦破哪怕是一辆自行车、一个手机之类的失窃案件并全力追赃,把群众损失降到最低。

据他了解,现在全市307个地区公安派出所,设置了841个警务责任区,配置的社区、治安、巡逻、刑侦等民警达14520人,占派出所总警力的78.1%;同时,要求中心城区的"网格"巡逻民警接到"110"报警,必须在3至5分钟内赶到现场,次中心城区须在5至8分钟内赶到,郊区也要在15分钟内赶到。

确保世博会"大事不出、小事快处"

这次世博会开放度最高、时间最长,警方的安保任务也最重,确保平安是对上海公安机关的一次重大考验。唐和兆代表提出:要进一步深化"网格化"巡逻机制,织密安全防范网络,并向社区扩展延伸,确保世博期间"大事不出、小事快处"。

据有关刑事专家分析,一旦发生街面"两抢"案件,最佳破案时机为"5分钟"。南京东路曾经发生过一起抢夺案件。这天晚上,犯罪分子盯上了一名外地来沪的单身女子。该女子背着单肩背包刚从商店出来,一名男子从她身后冲过来,夺过背包就逃,听见女子的惊叫声,正在附近巡逻的民警闻声而至,视线中还能看到逃跑的嫌疑人。民警边追边用电台呼叫增援,通过前堵后追,很快将这名嫌疑人抓获,所抢背包也马上寻回。

此外,唐和兆代表建议进一步加强社会应急联动机制。他举例说,街面上一旦发生心脏病人昏厥,"110"处置民警赶到现场却无能为力,根据规定心脏病人不得移动,需等待医疗救护人员到场处置,可是救护车能否及时赶到?他希望政府部门加大投入相关资源的力度,使社会应急联动机制能更好地发挥效应,真正让2081万市民满意,让世博会的每一个参与者满意。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制定条例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愈来愈成为社会所关注的问题。全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布实施10年来,湖南、陕西、安徽、广东、宁夏也纷纷出台相关的地方性法规;然而上海现有的地方性法规只有《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这份立足于保护的条例,对于违法犯罪的预防仍然显得有些苍白。因此,有"新老娘舅"之称的柏万青代表专门就此提交议案,呼吁制定《上海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

她表示,本市未成年人犯罪形势呈现低龄化、团伙化、网络化、外来青少年比重日趋上升等一些新特点;制定预防条例是适应新形势下预防犯罪体系的必然要求。

柏万青在议案中建议,新制定的条例应该准确把握未成年人的特征,围绕重点群体,解决突出问题,强化基层基础,从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更好地为他们提供一个和谐的法律环境。

由于立法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柏万青代表建议应将这个工作纳入上海青少年发展"十二五"规划,尽快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开展立法预调研,通过市人大、政协和各政府委办职能部门充分参与立法,建立多元化利益协商机制,明确各方法律责任,并提供一定的经费保障和财政支持。

调查数据

上海大学上海社会科学调查中心调查显示,市民对上海治安状况总体较为满意,85.6%的被访者去年没有遇到过不法事件。但还是有14.4%的受访者表示遭遇过不法事件的侵扰。其中8.6%随身财、物被偷窃,0.3%随身财、物被抢劫,0.6%被打或被威胁,4.6%家里被入室偷窃,0.2%家里被入室抢劫,1.2%遇到其它不法侵害事件。

在"不公正、不合理经历"的调查中,11.8%被访者称遇到对自己或家庭不利的政策,8.3%的被访者经历过"因贫富差别而受到不公正对待",6.9%的被访者"因户籍而受到不公正对待",1.8%的被访者"因性别而受到不公正对待",9.1%的被访者"到政府办事时受到不合理的拖延、推诿",3.5%的被访者"到政府办事时受到不合理的收费"。

学者分析 上海大学上海社会科学调查中心研究员李康:

对于各种生活安全问题,54.6%的市民表示,解决社会治安问题,"政府"和"社会风气"应担当责任主体。综合问卷中12个生活安全问题的调查结果,市民在判断安全问题的责任主体时,首先是"政府",其次是"个人",紧随其后的是"社会风气";而在接受调查的市民看来,这些问题的解决不但要依赖"政府政策的改善和完善"和"个人努力",还要依靠"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

来源:文汇报  作者:徐维欣;王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