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决住房问题,“市场”和“保障”不能割裂 |
| 2010-01-29 14:52:53 |
1月28日上午,韩正市长作政府工作报告补充发言,他在发言中表示,上海的房价是高了。这个“高”不仅影响了上海的可持续发展,也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发言中指出,解决住房问题我们分成2个体系。一个是市场体系,另一个是保障体系。保障体系分成3块:困难群体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租赁房。韩正说:“很多人提出经济适用房面太窄、门槛太高,这个问题我们逐步在解决,通过调整,门槛会逐步降低。”此外,韩正在发言中说道,租赁房中的单位租赁房已经推行,下一步重点是公共租赁房,方案正在研究,估计第二季度会有大的框架出来。 把住房分为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已经成为地方政府解决住房问题的主要思路。应当说,这样的思路是正确的,但对于这两个体系之间的关系,一些地方还存在着认知上的偏差。在一些地方政府看来,这两个市场是割裂甚至是对立的,有了保障房市场,商品房市场就不用加以调控了,商品房价格的高低也就无所谓了。这种割裂的结果是,保障体系和市场体系之间存在巨大断层,相当数量的老百姓被价格或政策“排斥”于这两个体系之外,依旧难以解决住房问题。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只能解决城市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而现在一些地方的房价,已经远远超出了当地中等收入者的承受能力。对这些“夹心层”市民来说,他们现在的收入水平根本买不起商品房,但要申请保障性住房又不符合收入条件。保障性住房建得再多,如果商品房价格不合理,那他们仍然难圆住房梦。而且,由于建保障性住房的利润远不及商品房,开发商往往不愿意参加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地方政府出于土地财政的考虑,也往往缺乏建设的动力。结果,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进度一般都落后于政府预定目标,保障力度现在还远远不足。 市场与保障这两个体系,不应该是割裂甚至是对立的,而应是相辅相成、互为促进、有机衔接的。“市场的归市场,保障的归保障”,这两个体系的区别其实是在运作主体和手段上,而不应该在两者之间出现断层。地方政府在抓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同时,绝不能忽略对商品房市场的调控,住房保障体系的逐渐完善不是地方政府默许甚至纵容商品房价格不合理增长的理由。 因此,政府一方面应该加大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力度,满足广大中低收入家庭和外来人才的住房需求;另一方面也应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不断完善各项政策,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囤地捂盘等不法行为,同时严厉打击各类烘抬房价的炒作投机行为,从而引导商品房价回归合理水平,回归到与普通市民收入相适应的水平。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在参加徐汇区代表团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住房有两个属性,一个是商品属性,一个是民生属性,不能只讲商品属性,不讲民生属性,住房政策要考虑两个属性。”俞书记所说的住房民生属性,并不是单指保障性住房,同样也包括了商品房。在降低经济适用房门槛,推进公共租赁房建设,让更多中低收入家庭享受到住房保障政策实惠的同时,政府仍需要进一步规范商品房市场,使其与保障市场有机衔接,形成合理的梯度体系,让各个收入阶层都能找到合适的居住模式。
|
| 来源:新民网 作者:新民网评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