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申请,信息公开是关键
2010-01-22 20:01:02

深圳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即将展开,根据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的《关于受理保障性住房申请的通告》,收入线和总资产线较第一次均有放宽,申请家庭总资产线由28 万元放宽至32 万元,

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线由连续两年低于 23252 元放宽至26529元。申请人收入线和总资产线放宽,拓宽了覆盖范围,增加了受惠人群,体现出良政的善意。但根据以往的经验,越是良政,越有可能在执行层面变形走样,这一点在保障住房的配置过程中,表现得尤为明显。由于保障住房与商品房存在很大的价格落差,不排除有人见利忘义采取骗购手段。过去,很多地方就出现过富人“鸠占鹊巢”的现象,在一些经适房小区里,经常见到开着豪车、牵着名犬的业主。在深圳第一批保障性住房申请中,也发现过拥有数百万股股票、6辆私家车的家庭。

此外,一些手执配置权的部门工作人员,也有可能借机寻租。近两年,各地保障性住房配置中的腐败现象多发,从湖北武汉6 连号、老河口14连号,到河南郑州经适房用地建别墅,再到河南南阳经适房按商品房出售,都充分说明在保障性住房配置过程中,有必要加强监管力度,给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再加一层保障。

如何监管?一是事前堵漏。比如完善调查核算方法,对申请者的家庭存款账户、股市账户、纳税记录、房产拥有等各种信息进行全面了解,多方整合信息资源;二是提高违法成本。目前对骗购者的处罚,多以取消申请资格、补足差价为主,不伤筋也不动骨,而在香港、新加坡等城市,骗购者大多要付出刑事处罚的代价,香港一名前高等法院大法官,因骗取近10 万港元的综合援助申请一套公屋,就被判处 11 个月徒刑。严厉的处罚,能起到警示效果。

当然,更重要的是要主动配合社会监督,尤其是舆论监督。事实证明,在保障住房的配置中,信息越公开透明,暗箱操作和寻租的空间就越小,百姓才越放心。

 

来源:晶报2009-12-31  作者: